用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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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用户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拥有。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有关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注册程序点击“我同意” 按钮,即表示用户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2.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简介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管理委员会与鼎宏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共建的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知识产权基础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创新创造科学研究、创新创造项目孵化和创新教育培训六大功能为核心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通过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实体平台,与昆明经开区大数据中心形成合作共享机制,通过设立大数据检索分析、产业分析融合、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功能板块,以“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试验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专利导航、收购托管、质押融资、贷款担保、知识产权证券化、维权等运营服务,为区内产业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形成线上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知识产权维权联动,快速处置侵权投诉纠纷,探索开展在线侵权认定指导、在线维权援助等工作。最终形成政策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成效显著的集知识产权“培育孵化、转化运用、维权保护”三位一体的运营服务体系,打造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总部基地,为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服务。
用户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单位应当提供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特殊行业应当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上述身份资料盖章,视为受单位委托,同意该单位作为本平台用户。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3)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 服务条款的修改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将不定时地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点击“我同意”按钮。 如果您不接受,则及时取消您的用户使用服务资格。
4. 服务修订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5. 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的基本政策。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合法服务程序。
2)保持维护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6.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一旦注册成功成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您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您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
7.免责条款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用户同意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而无论同意与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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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知识产权
1)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字、图表、音频、视频或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包含的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界面实际、数据和程序、代码、文档)等信息或材料均受著作权法、商标法或其它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等信息或材料,但出于使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服务目的而使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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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户同意,对于其上传到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用户特别授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以自己名义单独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额赔偿。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无须为此向用户给予任何报酬或承担任何义务,也无须另行通知。
6)若您认为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犯,请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①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权属证明;
② 权利人具体的主体资质和联络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通信地址及电话号码等;
③ 涉嫌侵权内容在本网站上的位置;
④对侵权情况的详细描述;
⑤在权利通知中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由以上操作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无关,由我本人/公司承担。”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请将上述权利通知书发往以下邮箱:kf@dhipr.com。
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可依其合理判断,删除该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
9.有限责任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10. 不提供零售和商业性服务
用户使用网站服务的权利是个人的。用户只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不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商业性组织。用户承诺不经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同意,不能利用网站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11.用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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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用户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 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的条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将取消用户服务帐号。
12.附加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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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解释权
本注册协议的解释权归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的有关法律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